1、盗窃犯被判罪,完全是咎由自取。
2、触犯了刑法,就应该判罪,那时候才来干啼湿哭,有什么用呢?
3、杜鲁门的约会秘书因参与一件税收舞弊案判罪入狱.
4、斯维雷恩:在真实生活中,有时无辜的人被判罪,有罪的人却不受惩罚,绝大多数的案件通过辩诉交易了结。
5、十二、那个被判罪的囚犯抖缩著并开始抽泣请求宽恕.
6、他与那个被判罪的罪犯的交往将会影响到他的生意.
7、1933年,德国所有反对纳粹党的政府官员被判罪.
8、从应然的角度看,单位应当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案外人和假义务人不应当构成拒不执行裁判罪的主体。
9、博文格说,依据宾西法尼亚法律,任何犯有谋杀或杀人罪的人,只要年龄超过10岁,与成*判罪相同。
10、触犯了刑法,就应该判罪,那时候才来干啼湿哭,有什么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