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你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假如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2、他们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判十次死刑都不嫌多。
3、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人。为实现正义。必须处以死刑。始能平息及满足被害人或其遗族的心理。
4、将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相并列作为适用死刑与自由刑相并列之法定刑的依据,具有实质的不合理性。
5、张玉军,政府所谓的丑闻主犯之一,被判死刑。
6、彭先生的案件激起了公众的感情关注。许多在线评论要求判处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死刑。
7、17日上午8时40分,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在辽阳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8、据了解,文强在被一审宣判死刑的当晚,可以说是彻夜难眠。
9、据悉,在中国判刑与法院裁定通常在同一天公布,所有的死刑宣判都会自动报呈最高人民法院。
10、死刑并没有帮助反而伤害了受害者遗族,也完全没有保护人民免受于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