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部分,受贿罪的犯罪既遂标准。
2、, 其中,犯罪既遂属于犯罪完成形态,其他情形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
3、, 在某些直接故意的数额犯中,数额还是犯罪既遂的条件。
4、,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相对于犯罪既遂而言,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可以将其称为未完成罪。
5、, 笔者主要从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6、, “犯罪目的实现说”目前不宜作为我国犯罪既遂标准。
7、, 紧接着,分析了犯罪既遂的存在范围,即认为犯罪既遂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8、, 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9、, 传统的刑法学都把继续犯放入罪数犯中研究,本文认为,应把它放入故意犯罪形态中研究,并提出,继续犯应属于犯罪既遂形态的又一类型。
10、, 笔者认为,单位犯罪未遂,是指在单位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单位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犯罪既遂的一种未完成犯罪形态。
